“以前是‘喝酒不開車,開車不喝酒’現(xiàn)在又細化了,‘喝酒不騎車,騎車不喝酒’,今天和老朋友一起吃飯,我倒是學(xué)了不少法律知識,今天我不喝酒,‘以茶代酒’……”
“這樣做就對了,‘喝酒不騎車,騎車不喝酒’,我們都是黨員,必須要嚴格遵守法律規(guī)定。7月10日晚上,在淮北市區(qū)步行街附近一家飯店包間里,幾名年輕男子在侃侃而談。
原來,許疃礦職工王國祥、孟建廷等人周日休班在家,約幾名朋友小聚,其中有一位朋友陳寶家住相山區(qū)鳳凰城小區(qū),由于搭乘出租車未果,便騎上自家電動車前去赴約。
席間,王國祥勸說好友陳寶,如果今天喝酒的話電動車就不要再騎回去了,陳寶很是詫異,問其緣由。
“你騎來的電動車屬于機動車你知道嗎?”
“機動車,這明明是一輛電動車怎么說成是機動車了呢?”
“不明白吧,讓我來給你普及一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》吧?!蓖鯂橐婈悓毑皇煜ば陆煌ǚ煞ㄒ?guī),便向其開始講述。
“電動自行車車身重量大于55kg;速度高于25km/h;電池電壓大于48V;電動機功率高于400kw,只要超過標準的都視為機動車,相反低于這些標準的為非機動車。你騎來的電動車我已經(jīng)看過了,掛的是白牌,屬于超標電動車,可以在咱們淮北過渡使用三年。而且如果騎行超標電動車出現(xiàn)任何交通事故,則查處時按照機動車進行處罰。”
“噢,原來電動自行車還有這樣區(qū)分的!”
“還有呢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》第九十一條規(guī)定,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,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,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;醉酒駕駛機動車的,由公安機關(guān)交通部門約束至酒醒,吊銷機動車駕駛證,依法追究刑事責(zé)任;5年內(nèi)不得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。根據(jù)《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規(guī)定,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(guī),出現(xiàn)重大事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你還是一名黨員,回到單位還要接受各種處分可想而知吧?!蓖瑢俸糜殃P(guān)系的孟建廷也補充分析說。
陳寶在了解到這些法律法規(guī)后,恍然大悟,于是就出現(xiàn)了開頭的一幕。
(撰稿:程祖輝 周振龍 審核:張子君 責(zé)編:梁尚文)